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京教工办〔2025〕21号)等有关规定,市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开展2008—2021年度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超长期未结项课题集中限期结项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期结项课题
课题清单单独发送给各二级单位及课题负责人。
二、限期结项时间
2026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三、限期结项标准、组织方式
1.集中限期结项课题结项标准依照其立项当年度结项标准执行。相关标准可通过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研究中心官方网站查询对应年度工作通知。
2.请各二级单位于7月15日前将结项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至科发院,并将结题申请书、研究报告、论文复印件、当年度申报书、财务处盖章的《项目资金收支明细》等结项材料各1份交至科发院。其中,结题申请书、研究报告、论文、当年度申报书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科发院联系邮箱。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超长期未结项课题集中限期结项工作,集中限期结项工作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具体体现,要安排专人负责,不让课题管理“断档”,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2.市委教育工委将于6月下旬,组织召开超长期未结项课题集中限期结项工作调度会,请学校逐项汇报超长期未结项课题集中限期结项情况。请各二级单位组织课题负责人于6月19日前将本课题结题进展情况电子版发送至科发院联系邮箱。
3.因课题负责人退休、离职、出国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课题结项的,可于6月19日前申请课题组内成员担任课题主持人,并将《关于调整课题负责人的情况说明》(附件)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科发院联系邮箱,确保顺利完成结项。
4.针对集中限期结项后仍不能结项的课题,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课题所在二级单位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未结项情况说明,要求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整理提交前期研究成果并将结余经费退回市委教育工委指定账号;已支出的课题经费,须对其合理性进行核查,并要求课题负责人出具《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加盖学校财务章)。学校将在相关教师的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工作中,核减相关业绩。请于7月15日前将前期研究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加盖学校财务章的《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各1份交至科发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老师
电话:010-68322091
邮箱:congyu@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室
附件:关于调整课题负责人的情况说明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