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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第17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在即,为做好本届奖励申报工作,学校启动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参评成果范围

成果出版(发表)时间:本届评奖评审范围原则上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期间符合《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有关规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对于学科学术类成果,属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能提供材料证明经实践检验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和学术影响,且上届未申报的,也可以参加本届申报。

成果形式:(1)著作;(2)论文;(3)调研报告;(4)社科普及读物等。教材类成果原则上不参评。

成果学科范围: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成果设评选组,其中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共12个学科评选小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视入选成果内容及数量设置若干评选小组。

二、奖项设置及限项

该奖项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学科学术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原则上分别占奖项数量的25%、60%、15%。

该奖项为限项申报,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限额待正式通知发布后公布。

注:申报要求参考《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附件2)、《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等,具体申报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报送要求

1.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与科发院沟通。各申报老师请于2022年9月13日17:00前,将《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文件发送至wangmei@bucea.edu.cn,邮件命名为“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人姓名”。

2.待正式通知发布后,学校将根据个人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按限额要求遴选拟推荐的成果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美、薛重华

联系电话:010-68322237

电子邮箱:wangmei@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20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