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荐2026年度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的通知》,现将推荐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人选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选拔条件的,均可按程序申报。中央在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青年北京学者的,研究方向应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别突出成就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可放宽至47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深厚的学术造诣、较强的原始创新能力、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国际学术视野。其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应带领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取得突出原创成果,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在工程科学技术领域,应带领团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为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作出贡献;
6.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已入选国家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已入选北京市更高层次人才计划的。
二、推荐渠道及名额
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通过专家举荐或单位推荐产生,候选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推荐渠道,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1.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获得3名专家的举荐方为有效,其中与候选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家应不少于2名。举荐专家应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北京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可举荐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每位专家最多可举荐3名候选人。通过专家举荐方式申报的,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二)单位推荐。市科协作为归口推荐单位,负责推荐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选。
各学院原则上最多推荐1名归单位推荐候选人,专家举荐候选人不限推荐名额。学校将统一组织推荐形式。
三、推荐材料要求
(一)《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2026年度版)。
(二)《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3,2026年度版)。纸质版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针简单装订。
(三)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套(PDF格式),以“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名称”命名。包括:
1.承担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项目等方面成果的相关材料;
2.获奖证书关键页;
3.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和目录,重要学术专著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4.发明专利及实施情况的相关材料;
5.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情况的相关材料;
6.候选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7.候选人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上述附件材料应与《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填写内容一一对应,并标注序号排好顺序。如无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材料与所填报内容不相符或涉及国家秘密的,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实施青年北京学者计划是加强我市高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推荐工作;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要严格程序和标准,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确保人选质量。各学院对报送的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涉密材料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申报。
(二)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候选人无论选择何种渠道申报,申报材料均应各学院把关后,提交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核。
(三)材料受理时间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3月13日17:00前,将《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申报人选主要成果一览表》报送校科协秘书处,其他材料提交时间待后续通知。
附件:
1、《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2、《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专家推荐)》
3、《青年北京学者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单位推荐)》
4、《申报人选主要成果一览表》
联系人:王梦 联系电话:010-683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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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2日